花蓮加發補助金給弱勢 1.2萬人受惠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9日電)花蓮縣政府將加發生活補助給弱勢民眾,低收入戶每人每月75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500元,預計自3至12月按月撥入符合資格的民眾帳戶,共1萬2617人受惠,總金額848萬8500元。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今天發布訊息表示,配合行政院訂定加強關懷(中)低收入戶民眾政策,花蓮縣政府預計於3月30日撥給弱勢民眾第一個月的加發生活補助,依領取資格分為每人每月新台幣500元、750元。

由於現行福利措施並未給予中低收入戶現金補助,部分未提供帳戶建檔的中低收民眾可向戶籍地公所補登資料,相關補助將於下個月一併撥付民眾戶頭內;對於具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郵局帳戶的民眾,則每月由縣府清查後另行郵寄匯票。

社會處長陳加富表示,此次3月份加發補助政策情況緊急,縣府自3月15日收到衛生福利部來文後,立即排入縣務會議議程,趕在縣議會臨時大會前提案納入預算,以確保讓弱勢民眾依時間領到補助款。

本次加發補助政策是針對經濟較為弱勢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發放,與民國109、110年的弱勢加發是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二者補助事由、對象皆不同。

只要具(中)低收入戶列冊資格均能領到,由縣府主動檢核資格後撥付,民眾不需要重新申請。民眾若對於發放政策及項目有疑問可撥打衛福部諮詢專線:1957,若對於撥款及撥款帳戶異動等補助細節可先洽詢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編輯:謝雅竹)11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