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排氣檢驗延至年底 車主儘速驗車

出廠滿五年以上機車排氣檢驗延至今年底提醒車主儘速驗車。(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出廠滿五年以上機車排氣檢驗延至今年底提醒車主儘速驗車。(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出廠滿五年以上機車排氣檢驗延至今年底提醒車主儘速驗車。(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使民眾減少外出頻率降低染疫風險,行政院環保署特將行車執照發照月份為四至十月的機車,今(一一○)年度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之檢驗期限延長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新北環保局今(二)日提醒,尚未完成今年度機車排氣檢驗的車主,務必在年底前完成排氣定檢,以免逾期受罰。

環保局說明,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及行政院環保署公告規定,出廠滿五年以上機車,無論使用與否,只要車籍狀態正常,每年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排氣檢驗,若超過檢驗期未定檢可處五百元罰鍰;逾期六個月仍未定檢者可再處三千元罰鍰,最重得移送監理機關註銷車牌。同時,截至今年十月底為止,新北應檢驗機車約一百二十七萬輛,已有八十二萬輛完成檢驗,將針對今年度逾期未完成檢驗已開立超過二萬張未定檢罰單。

此外,機車只要牌照狀態正常就需要辦理定檢,如車輛已老舊不堪使用,請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環保局會不定期執行機車路邊攔檢作業,只要攔檢經現場排煙檢測不合格,依法最重罰六千元。環保局提醒,法規並無定規需收到機車排氣定檢通知單後才可定檢,但為服務民眾目前仍會依監理機關提供車籍地址或通訊地址,寄送提醒定檢通知單,但仍請車主務必自行留意,主動於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排氣檢驗。同時可利用環保署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機車E定通(網址https://motor.epa.gov.tw/NoticeEmail/NoticeEmailApply.aspx)登錄,系統會於應定檢期間以電子郵件提醒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