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聯合創始人Ev Williams:“社會化媒體”這個詞被濫用了

僅僅被放在互聯網上,或者是由個人產生的內容,並不一定是社會化的內容。

在過去幾年裡,所有由個人發表在互聯網上的內容都被歸類為“社會化媒體”(Social Media)。這些內容過去被稱為“用戶生成內容”(UGC),這種定義已經夠輕浮的了,而被定義為“社會化”則更具有誤導性。

我對社會化媒體的定義是:

受眾和創作者之間關係是價值相關的、或建立在理解之上的這種媒體內容。(Media for which the consumer's relationship with the creator is relevant for understanding or value.)

舉個例子,你的朋友發了條微博“我甜到哀傷了”或者別的朋友在朋友圈上發了些昨晚Party的照片,對你來說這就是社會化媒體。但對別人來說這些算不上社會化媒體,只能算是媒體,因為他們和這些內容乾脆沒有什麼關係。關係才是重點,內容是由個人還是團體產生的並不重要。

需要說明的是,一家公司在使用社會化媒體的時候,很可能只是在使用一個社會化媒體扎堆的平台(比如Facebook 或者Twitter),其實這種行為並不會使這家公司或者她的媒體更加的社會化。

[本文編譯自:mediu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