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家屬怪廢死!網憶鄭捷「定讞19天就死刑」 關鍵原因曝光

鄭捷在死刑定讞19日後就被火速行刑。(本報資料照片)
鄭捷在死刑定讞19日後就被火速行刑。(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2名員警凃明誠、曹瑞傑不幸殉職,各界開始檢討至今仍有38名死刑犯未執行,凃明誠二姐今(25)日在殯儀館怒轟,「去X媽的廢死團體,都給我滾去18層地獄」。對此,有網友回憶,過去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為何能在司法定讞19日內就處死?有網友指出,關鍵原因就是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在律師團提出非常上訴前,就火速簽署執刑命令。

原PO在PTT以「鄭捷定讞19天處死怎麼辦到的?」發文表示,最近死刑犯未被執行的議題又開始吵得沸沸揚揚,其中有釋憲、非常上訴等各種理由,好像執行死刑的門檻很高一樣,「那怎麼當初鄭捷就有辦法19天執行?聽說當時鄭的辯護律師還是被記者通知才知道?然後想救濟還來不及鄭就被槍決了,所以我們國家是把死刑犯當籌碼嗎?沒需求就拿稅金養著,有需求再拿出來斃掉,是這樣嗎?」

對此,許多人紛紛回應,「犯罪事證明確啊」、「當初速審速決還被DPP跟廢死靠北勒」、「感謝羅瑩雪部長的速斷速決」、「因為馬快下台了,不趕快執行怕沒機會」、「當時速執行死刑小馬哥被罵爆」、「他自己也不想活啊」、「他自己不想上訴,其他的就算不想,廢死也會幫上訴」;有網友則指出,「律師有要幫鄭跑非常上訴,是來不及,通常死刑都要事先通知家屬,鄭是直接被羅先斬後奏」。

事實上,鄭捷是在2016年4月22日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司法程序約達2年,19天後的5月10日,羅瑩雪下令處死鄭捷。鄭捷律師團曾批評,政府行刑前未通知家屬、律師,鄭捷已申請非常救濟程序之扶助並獲准許,律師團原準備提出非常上訴、再審、釋憲,「惟法務部竟一反過去聲稱會審慎審核執行死刑之做法,於判決確定短短兩周即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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