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所具護理師資格皆以護理師任用 不再「高資低用」

台中市衛生所具護理師資格皆以護理師任用 不再「高資低用」

受限於員額編制,台中市各區衛生所106位持有護理師證照人員以「護士」缺額任用,形成「高資低用」,長期以來影響士氣。台中市長林佳龍為感謝第一線護理人員辛勞,今(1)日宣布衛生所具護理師證照者全部以護理師任用,預估月薪約增加6千元,同時也希望藉此對其他縣市起示範效果。 對於台中市政府做法,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今天稍晚也發表新聞稿表示相當肯定,並期待其他縣市跟進。 2005年護理職校停招,2013年護士普考停辦。目前在醫院或衛生所擔任護理工作者,一定是大專院校畢業並取得護理師證照考試者。有鑑於此,銓敍部於2011年提出「醫事人員任用相關問題具體解決方案」,同年由考試院通過;衛生福利部也提出5年內逐步解決高資低用的問題。然而,各縣市並未配合執行改善方案。 林佳龍市長表示,目前台中市公衛護理人員245人,其中,「護理師」139人佔56%,雖是六都最高,但仍有106位具有護理師證照者以「護士」任用,同樣證照卻有兩種薪資,確實不公平。因此他要求衛生局儘速修改人事編制法規,並編列相關預算,透過修改編制一次解決,讓護理人員獲得應得薪資,也提振工作士氣。 至於財政負擔問題。林市長表示,100多位護士改為護理師任用,以月薪增加6千並加上年終計算,應該是700萬至800萬之間,雖是一筆預算,但相當值得,也是對護理師的尊重。 林佳龍強調,衛生所護理人員是公共衛生第一線醫療專業人員,對於醫療及衛生保健、長期照護及傳染病防治等重要政策扮演重要角色,希望藉以鼓勵促進人事穩定,也提高服務品質。同時,希望藉此調整也對其他縣市起示範效果。 衛生局長呂宗學表示,護理師以護士聘用,是長久以來存在的「高資低用」問題,常造成護理人員為爭取護理師空缺,調動頻繁,影響政策延續性。外縣市多考量人事成本所以沒有動作,但這是中央政策,且應該今年全部完成,是原則也是護理人員的權益,希望台中率先落實,鼓勵各縣市跟進。 至於實際調整時程,呂局長表示,已著手修改人事編制表並送考試院核備,預計明年4月底完成作業。接著再籌編增加之人事預算,預計民國108年1月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