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擱擲啊!高市環保局:這五類物品請勿丟入垃圾車

高雄市鼓山區清潔隊日前於貯存場內分類,一輛執行資源回收物收運作業車輛車斗內突然冒出了大量濃煙,清潔隊員趕緊把資源回收物倒出來滅火,結果發現裡面有掃地機器人內鋰電池經壓縮摩擦後引起火花致冒出濃煙,所幸當場迅速滅火,未釀成大禍。

誤將危險物品投入垃圾車斗  經擠壓或敲打產生之火花會嚴重導致氣爆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資源回收已是全民運動,然而,垃圾車在清運過程中發生爆炸或火燒車仍時有所聞,係因民眾未仔細做好資源分類,經查民眾平時容易錯誤分類的物品包括: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或香灰餘燼、鋰電池及行動電源、滅火器及瓦斯桶等五大類危險物品,如誤將危險物品投入垃圾車斗,經擠壓或敲打產生之火花會嚴重導致氣爆,恐造成民眾或清潔隊員受傷。

環保局提醒,為保護自己也保護清潔隊員,五大類地雷物品與正確丟棄方式如下:

1.高壓瓶罐:如髮膠罐、造型噴霧、芳香劑、殺蟲劑、瓦斯罐、噴漆等,因含有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遇到高溫或壓縮時易引爆,瓶罐應至空曠處排出內容物再回收,噴漆、造型噴霧等內容物排出時則比照一般垃圾處理。
2.食用性粉狀物:如奶粉、麵粉、番薯粉或其他調味料,因粉狀物達到一定濃度遇上高溫,可能引起塵爆燃燒,故可混水當廚餘回收。
3.金紙或香灰餘燼:必須等澆水餘燼全滅後再裝袋丟垃圾車,否則可能會在垃圾車內悶燒。
4.鋰電池:包含使用鋰電池的行動電源,經過擠壓也易起火燃燒,應投入電池回收筒回收。
5.滅火器及瓦斯桶:應循逆向回收管道,將該物品交付原購買店家回收再利用。
環保局強調,民眾丟棄這五大類物品前,應檢查再檢查,確認再確認,妥善處理後再分別交給垃圾車、資源回收車或採逆向回收,切勿直接丟入垃圾車中,以確保民眾自身及清潔隊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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