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體貼弱勢 一月十七日發各項生活補助

行政院為因應民生物價之上揚,及時讓經濟弱勢民眾得到更多生活上的幫忙,一一二年持續針對低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七百五十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五百元,而且該項加發民眾不用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主動匯款至民眾帳戶,存摺上會註明「行政院發」字樣,高雄市已於十三日提前發放。

高雄市為使經濟弱勢市民能提早準備過年物資,安度年節,低收入戶各項生活補助(含春節慰問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育兒津貼、托育費用補助等各項一一二年一月之補助款則提前於一月十七日撥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