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鍋保溫食物不會壞?食藥署:這溫度恐助細菌孳生

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許多民眾會用傳統電鍋保溫、保存食物,尤其是較年長的長輩,但這樣做食物就不會壞嗎?對此,食藥署表示,傳統電鍋保溫易落入7-60℃的危險溫度帶,助長細菌孳生,過蓋也無密封,難確保保溫,因此恐造成食物變質、腐敗。

(圖/photoac)

食藥署在「食藥闢謠專區」發文指出,一般而言,食品加熱的中心溫度需超過70℃,細菌才易被消滅。保存溫度方面,熱存溫度需高於60℃,冷藏溫度需低於7℃,才能降低細菌生長速度。溫度介於7~60℃之間稱為「危險溫度帶」,因為許多細菌在此段溫度間,都能快速生長繁殖。

食藥署說明,傳統電鍋運作原理是利用外鍋底板電熱管加熱,當外鍋水量蒸發殆盡,外鍋底板溫度開始飆升超過100℃,此時會觸動底板偵測溫度裝置而停止電熱管加熱,電路切換至保溫電路進行約65℃的保溫功能。但不同品牌或型號保溫溫度可能不同,而且傳統電鍋鍋蓋也非完全密封,較難確定保溫時,可以一直維持在超過60℃的狀態。

因此,使用傳統電鍋保溫食品,如果不小心落入危險溫度帶的溫度,反而容易助長細菌大幅孳生,保溫時間一旦太長,食品容易有腐敗變質的情形發生。

食藥署提醒,餐點製備完畢後,應儘速食用,如未能馬上食用,最好保溫在60°C以上,或儘速冷藏(7°C以下)或冷凍(-18°C以下)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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