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轉售菸酒小心觸法 違法開罰3萬至50萬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網路上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但當心觸法挨罰。依照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不得在網路上販賣或是轉讓酒類,違反者可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除了菸酒管理法,行政機關內部也以行政規則統一對事實認定標準。

台北市財政局及法務局消保官於今(2020)年1至10月查緝私劣菸酒,查獲違反菸酒管理法並裁處178件,罰鍰金額高達447萬5,314元。違規態樣主要以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網站販售菸酒品為大宗。

其中部分賣家為逃避稅費、牟取不法暴利,於網路販售免稅菸酒,已構成菸酒管理法第46條販賣私菸、私酒行為。台北市今年累計查獲70件,裁處罰鍰210萬元,約占罰鍰總金額的4成7。台北市財政局也提醒,自境外攜入免稅菸酒品僅能自用或餽贈,切勿於網路上販售,違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3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菸酒市場秩序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台北市府持續依「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派員抽檢、輔導菸酒買賣業者,且將檳榔攤、傳統市場、菸酒專賣店等列入專案查緝對象。

台北市處理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認定原則,包括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網路、拍賣、其他可供線上出價購買或訂預購方式販賣酒類者;以網路線上交換或競標方式,以物易物轉讓酒類者;以電話、手機、簡訊、傳真、E-mail、部落格、留言、App、line、facebook或其他對話程式訂購轉讓。

另外,網路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因此目前禁止於網路販售菸酒,否則將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5條第1款規定。台北市消保官呼籲,勿購買來路不明菸酒,以免損害健康。而台北市法務局指出,若發現違法菸酒,可撥打市民服務熱線1999轉分機6294檢舉,每案最高可獲得600萬元獎金。

注意:未成年請勿飲酒,喝酒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注意:吸菸有礙健康,未成年請勿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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