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佔騎樓煮食 害女摔傷脊椎斷

快餐店佔騎樓煮食 害女摔傷脊椎斷

店家佔用騎樓做生意,現在要小心了。新北市蘆洲一名40歲的女子,日前經過住家附近的快餐店時,因為地板溼滑跌倒背部著地,導致脊椎第一節爆裂性骨折,現在還得穿護腰復健,甚至有可能終身不能跑步,控告快餐店潘姓老闆涉嫌業務過失致重傷害。不過店家喊冤,說好支付所有醫療費用,對方又突然求償,如今還被起訴,也只能尊重。

快餐店門口人來人往,原本店家不浪費空間,一定擺滿餐檯和炸物台以及烤爐,現在空蕩蕩,都是因為去年除夕這件事。

快餐店老闆潘先生:「(受傷女子)她說她很倒楣,她只要再多踏一步,她就已經過去了。」

老闆說去年除夕夜中午,店裡正忙著出餐,住附近的40歲林姓女子路過店門口,走到炸物台旁,因為地板油膩溼滑,整個人往後仰滑倒跌坐在地,導致她脊椎第一節爆裂性骨折、腰椎壓迫性骨折。雖然老闆緊急將她送醫,不過林姓女子至今還得帶著護腰復健,而且終身不能跑步,氣的控告老闆,並要求工作損失,和精神賠償共180萬元。

快餐店老闆潘先生:「當然會覺得無辜,我們地板都乾乾淨淨的,剛開始真的就想說,一次就解決(賠償和解),而且(受傷女子)她家人也是這麼說,所以我們也就答應了,也相信他們,但是當事人說她不在場,她不認帳(不願和解)。」

潘姓老闆喊冤,第一時間都有幫忙緊急處置,醫藥費60萬元也全部賠償,甚至也有送禮關心。原本接班的兒子,也因為這件事壓力過大,退出營業,真的很無奈。而檢方勘驗現場發現,案發後老闆緊急舖設綠色防滑墊,加上隔壁店家也證明,快餐店門口經常溼滑油膩。因此將他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民視新聞蘇筠家、陳奎宏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