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頭城某鎮長候選人樁腳涉賄選 1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5日電)宜蘭檢方今天表示,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的劉黃姓樁腳涉嫌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賄選,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已諭令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

宜蘭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檢方接獲情資,指稱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的劉黃姓樁腳,為使候選人順利當選,在頭城鎮新建里一帶,按照每戶有投票權人的人數,涉交付現金給選民進行現金買票。

檢方表示,經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於昨天持搜索票到樁腳住處搜索,當場查扣現金7萬5100元,並通知劉黃姓樁腳及3名選民到案。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劉黃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

另外,到案的3名選民中,1人雖收受6000元,但已於日前退還給劉黃姓樁腳,另2人分別交出已收受的5000元及1000元。檢察官訊畢後,都請回。(編輯:戴光育)1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