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高鐵誤點別發火 退費賠償標準看這篇

記者 溫子豪 報導

國內旅遊潮爆發,搭乘台鐵、高鐵出遊,若不幸碰到班次誤點或延遲,不僅影響行程,旅客更關心的是,可以退票嗎?其實雙鐵都設有誤點賠償措施,其中搭火車遇到台鐵本身出包導致延遲45分鐘以上,或因不可歸責於台鐵之事由延遲2小時,都能申請免費乘車;而高鐵誤點30分鐘以上可申請退還票價,若旅客被安排改搭其他較高票價的列車或車廂,不須補收票價差額。

當發生台鐵、高鐵車次誤點時,不只通勤族心急如焚,旅客遊興也全被澆熄,此時乘客可提出賠償要求。根據台灣鐵路管理局旅客列車晚點賠償規約,搭乘台鐵對號列車或區間車,只要因可歸責台鐵,致抵達目的地車站時間延遲45分鐘以上,或是因不可歸責台鐵事由,如颱風、地震、平交道事故等,造成列車延遲2小時以上,都能憑誤點車票免費搭乘同區間同等級列車1次。

如果是使用悠遊卡、一卡通、icash2.0等「無實體車票」的儲值卡感應進站,若誤點達賠償標準,當次乘車就不會扣款,持定期票乘車則能延長使用期限1天。若在列車進站前就已得知該班列車停駛或誤點超過30分鐘,可直接到台鐵櫃台辦理全額退票且免收手續費。

若是已經坐在列車上,遇到火車晚到目的地,或是列車冷氣故障、重覆畫位而無座者,則退還所持車票票價的20%,可在目的車站辦理退費或賠償。假使因為旅客過多,車站人員一時來不及受理,日後查證屬實也會給予簽證或退款,時效最長為乘車日起1年內,於全台各車站都可辦理。

在高鐵的部分,若誤點或延遲原因來自高鐵公司,遲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鐘,退還票價50%,遲60分鐘以上全額退費;原因歸責於第3人,遲30分鐘以上退還票價10%。乘車該班次列車因故停駛,可獲賠搭乘車段的票價費用;改搭其他列車或乘坐票價較低的車廂時,高鐵公司將退還票價差額,如果被安排改搭其他較高價的列車或票價較高的車廂,則無須支付額外費用。所有退換票或退費期限,都自乘車日起1年內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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