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將公司化 副總經理以下不再適用公務員法規

考試院(本報系資料照片)
考試院(本報系資料照片)

台鐵員工身兼公務員身份的作法將走入歷史,銓敘部今天表示,台鐵將公司化,台鐵公司成立後,未來副總經理以下從業人員進用及管理,不再適用公務員有關法令規定,將可賦予台鐵公司自主及經營彈性。但台鐵局現職人員轉調台鐵公司則仍保有公務員身份。

考試院會今天聽取銓敘部業務,就交通事業人員人事制度及銓審概況重點報告,並說明交通事業人員人事制度發展及交通事業機構改制情形。

銓敘部指出,交通事業人員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以「資位制」任用,特色為每一資位薪級數甚長,相關人員在其資位範圍內的敘薪並無職務列等限制,以鼓勵久任,工作性質分為業務類及技術類,同類職務間可相互調任,有較大用人彈性。

不過隨著時空環境變遷及經營管理需要,現行僅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繼續依該條例進用人員,另外交通部所屬部分機關或公司,仍有改制或公司化前已進用人員得繼續依該條例任用。

根據交通部統計,截至今年4月30止,其所屬交通事業人員共有2萬3127人,其中台鐵局1萬2967人最多(占56.07%),中華郵政8290人次之(占35.85%),台灣港務公司789人再次之(占3.41%)。

銓敘部在報告中指出,《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今年5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台鐵將公司化,台鐵公司成立後,副總經理以下從業人員進用及管理,不再適用公務員有關法令規定。

至於台鐵局現職交通事業人員,得由交通部依個人意願安置其他機關外,都隨同業務轉調台鐵公司,並依原適用的交通條例繼續任用,仍具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益事項原則仍依其原有法令辦理,以在確保營運安全及員工權益保障下,賦予台鐵公司自主及經營彈性,提升鐵路事業經營效能與競爭力。

考試院長黃榮村在會中表示,交通條例資位制有其時代背景及重要性,其重視永業化的制度精神,對於我國交通事業建設發展曾發揮其積極作用。台鐵公司條例正式施行後,交通條例資位制將逐步走入歷史,希望銓敘部配合主管機關規劃辦理進度,辦理台鐵局公司化後人員後續任用相關事項,使交通事業人員人事制度順利圓滿的完成其歷史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