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案外案 津棧負責人前妻住處天花板搜出2000萬元現金

津棧公司出售含蘇丹紅辣椒粉等產品,實際負責人李彥廷遭雄院改裁羈押禁見,檢調人員更在其吳姓前妻住處天花板中搜出新台幣2000多萬元現金,但吳女否認知情現金來源,檢調正追查資金來源。

津棧公司出售含蘇丹紅的辣椒粉等產品,實際負責人李彥廷(左)遭雄院改裁羈押禁見。(中央社資料照)
津棧公司出售含蘇丹紅的辣椒粉等產品,實際負責人李彥廷(左)遭雄院改裁羈押禁見。(中央社資料照)

這起重大食安事件,包括李彥廷、吳姓、謝姓女員工9日訊後遭高雄地檢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隔天裁定李彥廷新台幣80萬元、吳女與謝女各20萬元交保。雄檢提出抗告,高雄地院13日改裁羈押李彥廷、吳女,謝女改以25萬元交保。

但檢調偵查期間發現,李彥廷與吳姓前妻3月初遭搜索複訊後隨即辦妥離婚,10日獲交保後「失聯」多時,並被警方在吳姓前妻住處外找到人帶回分局,雖然李彥廷事後聲請提審獲准,但不久後即因檢方提出抗告成功,法官改裁羈押。

檢調近來搜索時,更意外在其吳姓前妻住處內天花板,搜出私藏2000多萬元現金,但吳女否認知情現金來源,目前正擴大釐清案情當中。對此,雄檢則低調不願多發表評論。

檢方調查,47歲李彥廷涉嫌以親友掛名為負責人,在台灣成立津棧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等多間公司,並在中國大陸成立同名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由當地公司進口原料到台灣加工。李男為台灣公司實際負責人,在中國大陸成立的公司由49歲吳女、41歲謝女等人分別擔任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李男先以中國公司名義向當地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給由李男負責的台灣公司,並在國內進行第二次混料加工後出貨下游廠商。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