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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王鴻偉砍女176刀 聲請再審14次遭駁回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王鴻偉手段凶殘,被判處死刑定讞,但2017年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卻替這位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認為,王鴻偉是受到情變刺激,而且已經賠償被害人,不算泯滅天良,應該考量有無教化可能,不過最高法院隔年就駁回非常上訴,教誨師黃明鎮則坦言,王鴻偉確實有悔改,在獄中寫下很多文字,還有畫作,但王鴻偉曾主張在案發前有服用精神疾病藥物,更聲請再審多達14次,似乎想要「求生」。

記者VS.王鴻偉說:「王鴻偉你會不會有任何後悔,對我會後悔,那民事還你賠不賠,我已經賠償了。」面無表情的這句後悔,王鴻偉是真心的嗎,讓家屬同樣無法接受的是,他凶殘殺人,死刑定讞後,最高檢卻幫他,開了一扇門,王鴻偉委任律師李勝雄說:「當時有一句話,他說既然會被判死刑啦,我覺得不要和解,那我們認為這個不能當為證據,這個不是法庭上講的,只是一時他的情緒講出來的。」

當時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王鴻偉是受到感情刺激才犯案,並非事前預謀,犯後已經賠償,不算泯滅天良,應該審酌有無教化可能,難道他真的罪不至死嗎,王鴻偉教誨師黃明鎮說:「在監獄裡面寫了很多東西,真的後悔,就覺得說為什麼當時,不會好像緩和一下,不要那麼衝動。」

王鴻偉被關押期間,畫畫也寫文章,字字句句似乎充滿悔意,不過案發後,他一度辯稱有精神疾病,服用藥物企圖脫罪,更聲請再審多達14次,就是想尋求一線生機,但都遭駁回,王鴻偉教誨師黃明鎮說:「當然王鴻偉因為知道悔悟,他願意把器官捐贈,就在法庭裡面的時候,一定會道歉道歉,可是(死者家屬)他們都不接受。」

年僅20歲的妙齡女子,遭殘忍殺害,出身淡水建商,家境優渥的王鴻偉,卻屢屢為自己找生路,透過再審拖延死刑執行,每提出一次,審理期間大概3個月到半年,為自己爭取時間,家屬張雅玲妹妹說:「他居然對一個弱女子,做出這樣的事情,他還有沒有良心啊。」王鴻偉曾說,如果有活下去的機會,還想回饋社會,如今死刑定讞的他,還沒放棄希望,人權律師持續為王鴻偉奔走,但對死者家屬來說,卻對司法百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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